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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示錄12:13-14並以賽亞書16:1-4;41:17-20 - 為餘民預備的特別藏身之處
有多處經文清楚預言到這樣的一處地方,其中詳情必須查究。

相關經文及有關背景摘要
橄欖山的講話: 如果敵基督來侵襲,他們受命從耶路撒冷逃往山上(馬太福音24:15-16: 馬可福音13:14)。也許那就是他們必須藏起來的地方。
彌迦書5及7章:參本章的一頁撮要,當餘民在大災難期間還未到達神預備的避難處時,他們在巴勒斯坦一帶得到照顧(彌迦書5:6; 7:14)。

經文釋義及應驗的證據
甲.啟示錄12:13-14: 啟示錄11:1-6的背境非常重要。在希臘文,聖殿或 “noas”,意即至聖所在1-2節被量度和保留,但其餘的院子和耶路撒冷則被交給敵基督手下的列國。3-6節描述兩個有超能力的見證人的工作。問題的重點是 “noas”怎能被保存下來不受敵基督掌控?如果至聖所像舊約的會幕那樣就行了,它在兩個見證人的帶領下不斷在山裏移動。他們也會如彌迦書5和7章的描述帶領著餘民,而十四萬四千人也會在其內。就啟示錄12章,那婦人很明顯是以色列的象徵,因為彌賽亞會從她而出(啟示錄12:5-6)。在啟示錄12:6她或是以色列將會逃往曠野那預備的地方去。留意一千二百六十日和兩個見證人工作的日子是完全吻合的(啟示錄11:3),因為他們會帶領以色列的餘民。故此他們是啟示錄12:13-14那大鷹的兩個翅膀,在逼迫中承載著以色列到那特別預備的地方去。
乙.以賽亞書16:1-4: 以賽亞書15章的背境是亞述進犯摩押,而他們正在逃亡(以賽亞書15:5)。在16:1-3神向摩押的逃亡者提出避難建議,他們可以像離巢鳥那樣向耶路撒冷或錫安的掌權者求安身之處(1節)。要這樣做,他們要帶一頭貢品羊羔,取道西拉,向錫安尋求指引和保護(3節)。接下來第4節是以賽亞書中最耐人尋味的一段經文。在第4節,神突然反過來問摩押人,讓“我被趕散的人”和他們同住。在希伯來文這表達非常精確,因為“被趕散的人” “nadah”是第一人稱的。嚴謹的直譯版本諸如英王欽定本KJV,標準審定本ASV和JPS都翻譯成“我被趕散的人”。而許多版本則把經文修訂成“摩押被趕散的人”,為了讓這段經文變得合理一點。但如果我們讓以賽亞一躍到末期,像他經常所做的,那麼直譯給出的意思就非常通順了。如在上面啟示錄12章所說,餘民會被帶往藏身之所,那就是摩押的山區。4節下在時間上也是吻合的,那是末期之時,滅命者就是敵基督,他將快被終結。
丙.以賽亞書41:17-20: 以賽亞書41:8-20的內容絕對是關乎以色列的,她被稱為祂的僕人,亞伯拉罕的後裔(8節)。但14-16節是一個特殊情況,以色列因受到嚴重摧毀,神稱她為“蟲”,然而救贖主會幫助以色列粉碎及趕散她的敵人。按實情,這樣的事從沒在以色列的歷史上出現過。就算麥加比的反抗運動也從未能粉碎敵人。所以最合理的解釋是這段經文所指是啟示錄11:3-6的大災難,其時以色列備受敵基督的壓制。打穀機的雙刃齒(15節)必定是指那兩個有超能力保護以色列的見證人。在17 節,以色列是被敵基督追殺的困苦窮乏人,而在18-20節他們找到那為他們預備的避難處,他們得到餵養,遠超他們所想所求。
和以賽亞書52:11-12的關連: 那裏是對以色列得在敵基督佔領耶路撒冷之前離開的呼籲。出來“不至急忙”意味著必須為此分配充裕的時間。